許多人對這一方面并是不特別了解, 下面小編就該問題展開論述,不太了解的朋友可以可以認真閱讀一下。
個人獨資公司具有法人資格嗎
首先在論述這個問題的時候,必須要先知道法人是什么?是怎么定義的。其實法人就是在法律層面上具有人格的組織才叫法人,也很好理解,說簡單點就和一個自然人一樣,享有法律的權利與義務,并且還有一個典型的特征就是可以發起或者是接受訴訟。
而上述提到的個人獨資企業,則指的是依法在我國境內設立的,并且由一個自然人出資的經營實體。其最明顯的特征就是企業的財產完全由企業投資人所有,并且投資人也以其對企業的投資額承擔企業的風險。
據相關法律明確規定:合伙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不符合我國對法人的定義,所以不具備法人資格。
下面再來一起了解一下個人獨資企業具備哪些特征?
(1)個人獨資企業的特點其實很多,首先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需要用自己的個人財產對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其實也很好理解,就是當投資人申報的出資不足以還清個人獨資企業經營過程中所負的債務時,這時候做為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就必須用自己的人財產甚至是家庭財產來償還債務。
(2)其次上面也提到了個人獨資企業的出資人是一個自然人。并且是完全具備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同時還不能是法律以及行政法規嚴令禁止從事的營利性活動的自然人。
(3)個人獨資企業還具有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特征。
(4)個人獨資企業的最后一個特征是:其從事個人獨資企業經營活動獲得的利潤由投資人個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