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先申報所得稅匯算清繳,然后在進行年報。
1.匯算清繳報告,就是稅務師事務所針對企業所得稅,對企業全面審核后出具的企業所得稅查賬報告,所得稅匯算清繳報告是企業在每年向國家稅務局或地方稅務局提交年報時的一份報告,俗稱“年報”或“稅審報告”。
2.根據《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細則,及其他相關稅法之規定,我國對所得稅采取按年計算,分月或者分季預繳的,年終再進行清繳的方式征收。查賬征收計算公式:本季度應納企業所得稅=本年累計利潤*25%-本年度以前季度已納所得稅 。核定征收計算公式:本季度應納企業所得稅=本季度銷售收入*應稅所得率*25% 。
3.匯算清繳是納稅調整,不需要作會計處理的,通過調整增加應納稅所得額征收企業所得稅,只是減少了可供企業稅后分配的利潤。 成本方面是成本結轉與收入是否匹配,是否有多結轉的情況存在。 費用方面是計提項目是否符合規定,是否有多提情況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