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注冊公司需要什么條件?
1、投資人為一個自然人
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必須是一個人,而且只能是一個自然人。此處所稱的自然人只能是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自然人,不包括外國的自然人,所以外商獨資企業不適用獨資企業法,而適用外資企業法。
2、有合法的企業名稱
如前所述,獨資企業享有名稱權和商號權。獨資企業的名稱應當與其責任形式及所從事的營業相符合。企業的名稱應遵守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企業只準使用一個名稱,在登記主管機關轄區內不得與已登記注冊的同行業企業名稱相同或者近似。獨資企業的名稱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責任”字樣。
3、有投資人申報的出資
一定的資本是任何企業得以存在的物質基礎,獨資企業也不例外。但由于獨資企業的出資人承擔的是無限責任,而并不是僅以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對與之進行交易的第三人并無所虞,故獨資企業法不要求個人獨資企業有最低注冊資本金,僅要求投資人有自己申報的出資即可。這一規定便于獨資企業的設立,有利于獨資企業的發展。
4、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這是個人獨資企業存續與經營的基本物質條件,必備不可。至于經營場所與經營條件的規模與數量等原則根據各企業不同情況來確定。
5、有必要的從業人員
即要有與其生產經營范圍、規模相適應的從業人員。關于從業人員的人數,法律并沒有作出具體規定,由企業視情況而定。
個人注冊公司需要什么條件?
二、公司注冊流程是怎么樣的?
1、準備5個以上公司名稱到工商局核名。
2、到刻章廠刻章一套分為公章、財務章、法人章、合同章。同時到銀行開立驗資戶并存入投資款。
3、整理資料到工商局辦理營業執照。
4、整理資料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公司組織機構代碼證。
5、整理資料到國稅局辦證處辦理國稅證。
6、整理資料到地稅局辦證處辦理地稅。
7、到開立驗資戶的銀行或其他銀行開設公司基本賬戶。
8、公司會計整理資料到國地稅務分局辦理公司備案及報稅事宜。
三、注冊資金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注冊資金太小,影響業務開展。
2、注冊資金太大,承擔更大法律風險。
3、注冊資金寫多少,根據實際和行業慣例,比較合適。
注冊新公司時,注冊資金你可以按照你的發展需要來填寫,但前提是你必須要準備好那么多錢去驗資,驗資會耽誤一兩個星期,結束之后,驗資賬戶上的錢(你的注冊資金)會轉入公司賬戶,此刻你可以把部分錢取出來,剩余的部分是你實際打算投入的錢。注冊資金的核心意義是規定公司的債務能力,這牽涉到法律上的東西,比如破產清算時的賠款、欠債等問題。從這個意義上講,注冊資金越高,越容易拉到大單。
一、個人注冊成立公司的條件是什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三條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第七十六條,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
(三)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四)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
(五)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六)有公司住所。
二、注冊公司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東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股東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4、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復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證明;
6、代理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7、住所使用證明。
三、注冊公司的注冊資本認繳制度是怎么規定的?
1、允許自主約定注冊資本總額,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理論上公司全體股東(發起人)可以申辦“一元錢公司”。
2、允許自主約定首次出資比例,取消首期出資額至少需達到認繳注冊資本總額20%的規定,理論上公司設立時全體股東(發起人)均可以“零首付”。
3、允許自主約定出資方式和貨幣出資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體股東(發起人)的貨幣出資金額占注冊資本的比例。
4、允許自主約定出資期限,不再規定公司全體股東(發起人)繳納出資的期限。
5、實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度。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工商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時無需提交驗資報告。
6、實行年度報告制度。不再執行企業年度檢驗制度,實行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