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市場競爭日趨激烈,企業公司要在激烈的競爭環境中立于不敗之地,并且有所發展,不僅要擴大生產規模,提高勞動生產率,增加收入,也要采用新技術、新工藝,對固定資產進行更新改造,減少原材料消耗,降低生產成本。在經濟資源有限、生產力水平相對穩定的條件下,收入的增長、生產成本的降低都有一定的限度。因此降低稅收成本成為納稅人的必然選擇。
1.用好、用足優惠政策
目前的優惠政策一般集中在對產業的優惠和對地域的優惠上。
(1)產業稅收優惠
一是軟件行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按16%的法定稅率征收增值稅,對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業用于研究開發軟件產品和擴大再生產。
二是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服務企業企業所得稅減按15%稅率征收。
三是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本年度實際發生額的75%,從本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7月底,相關會議決定,將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業擴大至所有企業,年底前極有可能出臺實施文件)
這些政策的出臺無疑將對我國創新科技發展起到有力的扶植和推動作用。所以,企業在作投資領域的決策時,對各行業可享受稅收優惠的比較應成為重要的決策依據之一。
(2)地域稅收優惠
為了發展區域經濟,國家及地方層面都出臺了一系列的區域性稅收優惠政策,多數經濟開發區出臺了財政政策,例如江西、浙江、天津、江蘇等地都有很好的稅收優惠政策。
因此,要把握國家政策的宏觀走向,順應國家的產業導向,對政府政策作出積極反應,盡量享受國家的優惠政策是公司稅收籌劃的首選。
2.將高納稅義務轉化為低納稅義務。
當同一經濟行為可以采用多種方案實施時,納稅人盡量避開高稅負的方案,將高納稅義務轉化為低納稅義務,以獲得稅收收益。
比如,某綜合性經營企業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其銷售建筑裝飾材料的同時可提供裝修服務,這就發生了銷售貨物和提供不屬于增值稅規定的勞務的混合銷售行為。稅法規定,混合銷售行為應當征收增值稅,其銷售額應是貨物與非應稅勞務的銷售額的合計,且該混合銷售行為涉及的非應稅勞務所用購進貨物的進項稅額,凡符合條例規定的,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可見,若這兩項業務不分開核算,將合并征收16%的增值稅,而由于勞務可抵扣的進項稅額相對較少,使得企業的稅負加重;如果經過公司稅收籌劃,將裝修施工隊變成獨立的子公司,則按照現行營業稅征收規定,裝修業務的稅率將由原來的16%降為10%,稅負明顯降低,如果是小規模納稅人,還可享受3%的征收率。
3.系統化的籌劃安排
納稅人在公司稅收籌劃的過程中,應該用系統的觀點統籌考慮和安排。公司稅收籌劃是企業經營活動的一部分,目的是使企業財富最大化,因此在公司稅收籌劃過程中要遵循成本效益原則。
因此,在公司稅收籌劃時,要運用風險與報酬的原理及差額分析法對每一納稅方案進行全面測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