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電子商務發展得越來越快,越來越多的創業型企業選擇開設網站,作為對外宣傳的重要途徑。更有越來越多的企業通過開設網店對外進行商品的銷售。而開設網店,在政府審批流程上,主要包括域名注冊、ICP備案/許可,如果是特種行業還需要取得行業主管部門的許可。路人甲在工作中經常碰到企業在問,我們開網站、開網店到底是走ICP備案還是許可,幫我們把把關。
ICP,全稱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即向廣大用戶綜合提供互聯網信息業務和增值業務的電信運營商。根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規定,互聯網信息服務分為經營性和非經營性兩類:
1. 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是指通過互聯網向上網用戶有償提供信息或者網頁制作等服務活動;
2. 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是指通過互聯網向上網用戶無償提供具有公開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務活動。
對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許可制度;對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備案制度。未取得許可或者未履行備案手續的,不得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需要取得許可才能進行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相關電信運營商應當向各地通信管理部門申請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與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如果從事的是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的,需要到通信管理部門辦理備案即可。
那么在網上開店進行銷售需要辦理的是許可還是備案?
之所以這個問題困擾著企業運營者,是因為上述法規對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的定義不甚清晰。“互聯網向上網用戶有償提供信息或者網頁制作等服務活動”即為經營性的互聯網信息服務,那消費者在網店購買商品,使得網店商家獲利,這部分獲利和其在開設網店提供的信息有沒有關系,是否要將其提供的銷售信息與最終的銷售獲利行為建立因果關系?上述法規還是沒有回答什么情況下需要辦理ICP許可證。
工業和信息化部電信研究院電信與信息服務咨詢中心于2012年9月發布的《跨地區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常見問題解答》)(下稱“《問題解答》”)中提到:企業經營的電信業務,滿足如下兩個條件時,需申請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1. 從事的是電信業務。電信是指利用有線、無線的電磁系統或者光電系統,傳送、發射或者接收語音、文字、數據、圖像以及其他任何形式信息的活動。電信業務分為基礎電信業務和增值電信業務?;A電信業務,是指提供公共網絡基礎設施、公共數據傳送和基本話音通信服務的業務。增值電信業務,是指利用公共網絡基礎設施提供的電信與信息服務的業務。
2. 是經營性行為。若是免費、公益或企業自用的行為無需申請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具體到開設網店的行為,根據《問題解答》,企業在網上銷售自己的商品,是銷售渠道的一種拓展,不屬于經營電信業務,無需申請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只需做好網站備案即可。
綜上,企業開設網店如果是經營自己的產品,雖然有獲利,但不屬于經營性互聯網服務,因為沒有通過經營網站信息本身進行獲利。但如果是平臺類、商廈型的網站,如淘寶、京東類型的,為其他第三方提供平臺對外進行商品銷售的,則需要辦理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另外,如果在企業自營的網店貼上其他網店的鏈接的,要看是否有收費行為,如果是收費廣告或者企業的收費鏈接,則屬于經營性互聯網服務,需要辦理icp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