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介紹注冊食品經營許可證之前小編要告訴大家一個好消息,《食品流通許可證》、《餐飲服務許可證》、《食品衛生許可證》(保健食品銷售)現統一為《食品經營許可證》了。大家之前聽說的三證合一就是指的這個,合為一個食品經營許可證。那么,今天小編將要為大家講述一下食品經營許可證三證合一后應該如何辦理。
據相關條例所示,在申請食品經營許可之前必須向申請人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如實提交以下材料:
(一)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從業人員的相關情況,包括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除此之外,還有一種情況需要提交自動售貨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安置地點及經營著姓名、住址聯系方式、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公示方法材料等,即:有自動售貨設備并且從事食品銷售的。并且,申請人委托他人辦理食品經營許可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注意:申請的人必須毫無隱瞞提交有關材料及反映真實的情況(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并在申請書等材料上簽名或者蓋章。
如申請人被相應的監督管理部門(縣級以上地方)提出食品經營許可的申請,必須根據以下情況分別作出處理:
(一)申請事項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的,應當即時告知申請人不受理。
(二)其不屬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范圍的(申請事項依法),應立即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并且通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
(三)具有可當場更正的錯誤的申請材料時,可允許申請人在當下更正,只需由申請人在更正處簽名或者蓋章,注明更正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