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新公司法出臺之后,所有新辦理的企業可以不用全額到位,最少到位注冊資金的20%即可。(如:注冊資金50萬的可先到位10萬,其余的40萬資金2年內補齊就可以了;但如果注冊資金10萬的必須最少到位3萬,公司法規定最少要到位3萬。)
以上新辦理公司可先到位20%的注冊資金是針對2個股東以上的合伙制公司,一個人的公司必須要全額到位的。
注冊資本和實收資本會全寫上在營業執照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