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了解在上海注冊公司的時候不可避免的會有有限公司注冊、個人獨資企業注冊以及有限分公司注冊等困惑。并且有很多還創業者在登記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的問題上存在疑慮。其實要登記什么是有很多依據的。
我國有政策規定,公司規模以及標準不同會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下面是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需要滿足的條件。
創始人之所以會在這個問題上糾結,那是因為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所履行的義務是不一樣的,比如小規模納稅人規定:
1、銷貨方只能夠開普通發票,要求是全額征收,意思是每個月的不含稅銷售額為3萬時,一季度就是9萬免征增值稅,并且對方不能抵扣。
2、小規模納稅人不能抵扣進項,只能作為成本沖減所得稅應納稅額。
3、適用3%增值稅征收率。
而一般納稅人所要履行的義務則是
1、銷貨方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對方可在360天內認證抵扣。
2、基本稅率17%,實行抵扣制,銷項-進項即為征稅金額。
3、一般納稅人也有6%、11%的稅率。
4、銷貨方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對方可在360天內認證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