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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公司注冊完成后不經營的幾類情況下該如何處理?

    作者: 壹隆    日期: 2017/8/21    點擊率: 2661     文字大?。?nbsp;     

    很多客戶都會有這種情況,公司注冊手續已經順利完成,可能因為某些原因,公司注冊之后暫時不營業或者不得不暫時停止營業,但后期的相關停止營業手續還是需要辦理的。今天,小編來為大家梳理一下,公司暫時不營業或者暫停營業情況下,您該如何處理?

    一、新公司剛注冊好,但因為某些原因暫時不經營,該如何處理。

    很多人以為不產生業務也就不需要納稅,其實這是錯誤的,這時我們需要進行零審報,雖然沒有業務和開票,但是也要按時報稅,且一定要在稅務規定時間內去審報。對逾期未辦理申報的納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和有關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另外,《征管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如貴司逾期未申報,請盡快填寫納稅申報表到所在主管辦稅服務廳窗口辦理門前申報。

    二、正常經營的公司,遇特殊情況需要暫停營業的,該如何處理。

    需在當月5日前到辦稅服務廳辦理停業手續。流程如下:

      1、 到辦稅服務廳“稅務登記”窗口領取并填寫《停業申請審批表》和《稅務文書附送資料清單》。

      2、 持以下資料:①稅務登記證副本;②《發票領購簿》;③尚未查驗繳銷的發票和收款收據;④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⑤《停業申請審批表》;⑥《稅務文書附送資料清單》,到辦稅服務廳“稅務登記”窗口辦理暫停營業手續。

      3、 到辦稅服務廳“發票發售”窗口辦理發票繳銷手續。

      4、 到辦稅服務廳“申報征收”窗口辦理稅款征收手續(在納稅專戶中存入上月應納稅款)。

      5、 將《停業申請審批表》交稅務分局分管局長審簽后,交辦稅服務廳“稅務登記”窗口錄入電腦,并領取《核準停業通知書》。

      停業期間,將停止發票和收款收據的供應,遇特殊情況需延長停業時間的,應在停業期滿即日內,到辦稅服務廳“稅務登記”窗口領取并填寫《延期復業申請審批表》,將《延期復業申請審批表》交稅務分局分管局長審簽后,交辦稅服務廳“稅務登記”窗口錄入電腦,并領取《核準延期復業通知書》。逾期未審請的則自動認定為已經恢復營業。

    三、公司完全停止營業,不想再經營了,該如何處理。

    如果公司不想經營了,這個時候請注意一定要注銷,切不要放任不管。公司法人資格只有在注銷后才會消失,否則仍承擔該公司的責任。仍需按時報稅年檢。如果一直不年檢會產生如下后果,首先會被工商局吊銷營業執照,然后:1.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名稱三年之內不得使用。2.因違規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法人自該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3.工商信息會納入個人征信。貸款、出國、新成立公司都會受到很大的影響,所以大家一定要重視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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