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直播成為了比較熱門的一種形式,所以呢,直播類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成了最重要的資質,辦理直播類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成為網絡文化經營公司的重要步驟了。那么辦理直播類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要滿足哪些條件呢?辦理直播類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的流程是怎樣的,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直播類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辦理條件:
1、有明確的營業執照以及經營范圍;
2、有確定的互聯網文化活動,不能有外資;
3、有相關互聯網文化活動必須設備、工作場所以及相應的經營管理技術措施;
4、符合文化部關于互聯網文化單位總量、結構和布局的規劃;
5、具有合法的互聯網文化產品來源渠道或互聯網文化產品生產能力;
6、有適應互聯網文化活動需要并取得相應從業資格的業務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
《直播類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準備材料:
1、申請表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經營范圍內包含“從事互聯網文化活動”;
3、章程及股權結構樹狀圖,追溯到自然人并提交公司所有股權資本構成中不含有外資成份的承諾說明;
4、法定代表人的**證明復印件;
5、網站域名登記證明文件復印件;
6、不是法定代表人前來辦理的,還應申請行政許可委托書及代辦人**證復印件;
7、業務發展報告;(需要專業人員來撰寫;
8、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辦理《直播類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流程:
1、對申請設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的,依據法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提出初審意見上報文化部;
2、文化部自收到初審意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做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
3、批準的,發給《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不予批準的,應當說明理由。
申請直播類網絡直播文網文時不得涉及以下問題:
1、表演方式恐怖、殘忍、暴力、低俗,摧殘表演者身心健康的;
2、利用人體缺陷或者以展示人體變異等方式招徠用戶的;
3、以偷拍偷錄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5、以虐待動物等方式進行表演的;
6、使用未取得文化行政部門內容審查批準文號或備案編號的網絡游戲產品,進行網絡游戲技法展示或解說的。
根據《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互聯網文化產品是指通過互聯網生產、傳播和流通的文化產品,主要包括:
(一)專門為互聯網而生產的網絡音樂娛樂、網絡游戲、網絡演出劇(節)目、網絡表演、網絡藝術品、網絡動漫等互聯網文化產品;
(二)將音樂娛樂、游戲、演出劇(節)目、表演、藝術品、動漫等文化產品以一定的技術手段制作、復制到互聯網上傳播的互聯網文化產品。對于不符合審批范圍從事其他互聯網經營活動的單位,不予發放《直播類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