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是隨著產品的產生而產生的,所以屬于在先權利。我國法律規定如果與他人在先權利產生沖突時商標和外觀設計專利可以被撤銷和無效,按照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作品一旦完成,著作權就會自動產生,不需要像商標權、專利權一樣必須到相關部門去申請和審批才能獲得。
因此,著作權一經產生,就已經受到法律保護,但卻沒有像商標注冊證一樣的擁有權利證書。而申請版權登記之后就會很好的對自己的權益起到了很好的保護。
版權申請登記就是因為時有版權被侵權的案件發生,在著作權受到侵犯時,該權利人必須提供證明自己是著作權人、享有著作權的證據。而此時著作權人卻又很難舉證自己是作品的創作者或權利繼受人,尤其是當一件作品設計的時間較長,或是委托他人設計,或是職務作品的時候,更難以收集原始證據,難以確定著作權人,給權利人主張權利造成了很大的困難。
而版權登記制度就是為了解決在著作權受到侵犯而又無法舉證自己是權利人的問題而設置的,如果權利人在作品創作完成后,先進行著作權的登記,那么在舉證的時候,就只需要出示著作權證書,就會得到法院或有關機關的認可。這也就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舉證時無法證明自己的問題。
申請版權登記一般會有以下幾個好處:
一、保護。在發生著作權爭議時可以更好的保護自己的作品。版權登記公信力強,可以確定作品的版權歸屬,化解潛在糾紛,是解決版權糾紛和侵權的重要憑證,可以憑借登記證明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保護。
二、宣傳:版權登記成功,是一項官方認證憑證,是一種榮譽,通過登記機構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會宣傳自己的產品。
三、增值:版權登記證明還可以作為許可使用和轉讓版權的法律憑證。在進行版權貿易時,版權登記證書可以作為權利證明,有利于交易的順利完成。同時,國家權威部門的認證將使您的作品價值倍增。
四、求職職稱晉升:版權登記證書是您水平的客觀反映,國家權威部門對您能力的認可將使您在求職應聘時更加自信。在職稱晉升時,版權登記證明可以作為一個加分項申報上去。